政府信息公开

县财政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4-01-19 10:29:08 浏览次数:1
 一、总体情况

2023年,我局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深入推行政务公开,切实提高行政效能,采取有效措施,建立和完善各项制度、深化政务公开内容、规范公开载体形式、确保工作的全面落实。

(一)主动公开。2023年通过固安县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主动公开信息207条。

(二)依申请公开。2023年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未收取信息公开处理费。

(三)政府信息管理。我局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范公开制度,要求各发布科室严格按照相关制度对信息公开的范围、形式、时限、程序等进行合法性审查,对拟公开信息的准确性、权威性、完整性、时效性和安全性进行审查,保证信息真实、及时、有效。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按照国家和省关于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要求,对政府信息公开平台进一步优化后台管理系统,强化内容保障,确保栏目内容系统完备,分类清晰,突出本单位业务属性,具备实用性和便捷度。

(五)监督保障。积极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关要求,严格按照《条例》等有关规定,及时进行查缺补漏,更细致地做好政府门户网站的公开工作。同时,每年年初将本机关年度报告上传门户网站,接受社会公众的审阅、监督。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1

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1

1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1

1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我局虽然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上做了大量工作,但仍存在着部分政府信息未能及时对外公开、信息公开的广度和深度有待进一步加强等问题,需在今后工作中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加以改进

下一步,我局将采取以下措施加以整改:一是强化信息公开及时性,注重信息公开的时效性,实现信息公开的常态化;二是继续加大财政信息公开力度,特别是加大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政务信息公开;是继续推进公文类信息公开属性审核和目录编制工作,做好公文类信息公开属性审核工作;是及时更新信息,进一步梳理政府信息,保证公开信息的完整性和准确性;四是健全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制度、不断加大监督检查力度,确保各项公开工作落到实处。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3年,本单位依据《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未收取信息处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