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000560489/2024-08489 | 主题分类: | 其他 | 发布机构: | 县公安局 |
发文日期: | 2024-11-05 | 文 号: | 有 效 期: | 有 效 | |
名 称: | 固安县公安局机构设置和职能 |
固安县公安局机构设置和职能 | ||||
发布机构:县公安局 发布日期:2024-11-05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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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安县公安局,为主管公安工作的政府职能部门。 机构地址:固安县新中街197号 邮编:065500 电话:0316-6180617 负责人:庞晓强 办公时间:上午8:30-12:00 下午13:30-17:30 上午8:30-12:00 下午14:30-17:30(6月1日-8月31日) 固安县公安局各股室职能职责 (一)办公室(档案室):负责机关日常工作的协调和督办;综合性材料起草、信息反馈、文件收发、信息宣传、会务、机要、保密、接待工作;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的办理工作。负责编发内刊,各项业务统计工作;文书档案管理、公安史志编撰工作,指导下属单位档案管理。 (二)政治处:负责掌握、分析、研究队伍建设情况,制定队伍建设规划、措施和意见,组织开展争先创优、立功创模活动,负责全局政工信息调研工作,组织有关队伍建设的会议,负责全局机构编制、教育培训及警衔管理、文体活动、警体训练和计划生育工作,与人事、党务相关的年统工作,负责全局对内、对外宣传工作,负责紧急事件新闻舆论应对、引导工作,负责精神文明建设、公安文化建设和党的宣传工作,全局理论学习工作,报刊征订发行工作,组织开展党团活动,负责退休干部相关工作。 (三)警务保障室:负责装备物资和服装相应工作;负责编制和管理全局经费预决算,审核监督各类经费支出;公安业务经费开支、分配和核销工作;负责局机关的财务、车辆管理使用、食堂卫生、房屋维修、门卫、机关安保、机关环境卫生及民警生活福利等工作;对本局及下属单位的收费、罚没款、预算外资金管理使用等进行审计监督;对本局中层干部和民警进行离任、离岗审计;处理、处罚违反国家财经法律法规行为。 (四)科技信息化股:负责全局科技强警和金盾工程建设;全局通信系统及公安综合信息系统建设;全局有线、无线、公安信息网络的设备维护和日常管理,确保正常运行。 (五)信访股:受理人民群众对公安机关工作人员在工作中违法违纪及失职行为的控告、申诉工作;接待群众来信来访的接待受理工作;负责越级访、集体访和异常访的处理控制工作;承办县委县政府和上级公安机关批转交办的信访案件查办工作,搜集掌握有关信息,及时汇总反馈。 (六)警务督察大队:负责全局人民警察依法履行职责、行使职权和遵守纪律及使用武器警械、警用车辆、警用标志等情况进行监督;核查群众投诉举报公安民警在执法过程中存在的问题,维护公安民警正当执法公益。 (七)法制大队:负责本局管辖刑事案件立案的备案工作;审核和办理刑事案件中适用强制措施等手续;组织开展执法质量考评、执法检查、个案监督、执法过错责任认定等执法监督工作;受理律师的介入办理相关手续;负责治安、行政案件的审核把关和复议、复核;负责组织听证,参与行政诉讼、案件调查与研究工作;承办劳动教养、少年收容案件、对各类案件的执法过错和错案查处、追究;对疑难案件组织评议、审核定性、限时督办;参与重大疑难案件调查与研究工作;负责组织开展民警法律学习培训工作,为本系统和群众提供法律服务。 (八)指挥中心:受理“110”、“122”、“119”报警及各渠道报警和求助;负责调度各警种及时出警;负责重大警情、治安保卫任务及突发事件的指挥调度工作;负责全县社会联动工作的指导、协调;受理人民群众对公安机关和民警违法违纪问题的投诉工作。 (九)公安情报中心:略。 (十)网络安全保卫大队:负责监督、检查、指导、协调全县公共信息网络和国际互联网的安全保护及管理工作;查处危害公共信息网络的违法犯罪案件;负责全县网吧安全管理工作及网吧违法案件的查处工作;负责重点领域计算机的安全管理工作;研究公共信息网络违法犯罪的特点和规律,制定相应对策;指导全县公共信息网的安全监察工作。 (十一)出入境管理大队:负责受理、审批全县公民因私出国(境)申请以及出国(境)证件的换发、补发工作;负责受理公民出国(境)申请工作、出国(境)前安全教育、爱国教育及回访工作;负责国家工作人员登记备案管理和法定不批准出境人员通报备案管理;依法对入境的外国人及港、澳、台同胞、华侨进行管理;依法侦办和查处涉外案(事)件;负责对三资企业、涉外宾馆、饭店等涉外单位进行依法管理。 (十二)人口管理大队:负责全县居民身份证管理工作及居民身份证的发放工作;负责全县人口信息系统建设、应用;负责全县人口信息系统管理和全县人口统计相关工作;负责全县常住、暂住、重点人口的治安管理工作;负责进入本县行政区划内户口的审批工作;负责边境证的签发工作。 (十三)政治安全保卫大队:略。 (十四)特警巡警大队:负责城区内的治安巡逻、维护城区治安秩序;预防和制止违反治安管理规定的行为及犯罪行为;负责“110”报警服务的先期出警工作;警戒突发事件现场,疏导群众,维护秩序,处置突发事件;参与处理非法集会、游行示威活动;劝解制止在公共场所发生的民事纠纷;救助突然受伤、患病、遇险等无助人员;承担重大活动、重要节日的安全保卫工作。 (十五)经济犯罪侦查大队:负责辖区内制贩假币、走私贩私以及金融、涉税、造假、诈骗、扰乱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等经济犯罪案件的侦破工作。 (十六)食品药品安全保卫大队:负责直接侦办全县涉及食品药品犯罪的刑事案件,直接查处社会关注的食品药品犯罪案件;负责本县食品药品安全保卫部门的基础建设工作;负责建立与相关行政执法部门刑事执法与行政执法的相互衔接与协调联动机制。 (十七)治安警察大队:1、负责指导派出所基层基础工作和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2、负责派出所等级评定3、负责处置各类突发事件、治安灾害事故和非正常死亡案件4、查处治安、行政案件;负责公安部规定的95种刑事案件的侦破工作5、管理枪支、弹药;审批、管理危险物品的销售、储存、使用6、排查公共娱乐场所、集会活动的治安隐患7、负责特种行业的审批,核发特种行业许可证8、负责对特种行业进行安全检查,对从业人员进行培训,对违法经营的进行查处和处罚9、负责指导和协调派出所巡逻工作10、负责辖区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金融系统的安全保卫工作11、掌握内部单位的敌情、社情和政治动向,协调处置内部事件,查处内部单位治安、行政案件12、负责各种治安信息的收集、整理、上报工作13、负责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和居民小区安全技术防范的指导、管理工作14参与内保单位刑事案件的侦破工作。 (十八)交通警察大队:1、负责辖区道路交通管理工作2、制定交通安全宣传规划,进行交通法规的宣传工作3、维护全县道路交通秩序4、负责全县机动车和机动车驾驶员的日常管理工作5、负责辖区交通事故的查处工作6、负责重大节日、重大活动和重点警卫对象的道路安全警卫工作。 (十九)辛立村公安检查站:负责查缉堵截通报的重大逃犯、潜逃的劳改犯、流窜犯和其他有犯罪嫌疑的人员;检查发现被盗抢车辆和其他物品;检查制止非法运输武器弹药和易燃易爆等危险物品;劝阻进京的非正常上访人员和乞讨人员、精神病呆傻人员;按照规定检查机动车辆和人员的进京证明和证件;查处交通违章。 (二十)刑事警察大队:1、掌握和分析全县刑事犯罪特点、规律及刑侦工作情况,制定相应对策,适时组织、部署和指挥严打斗争和专项行动。2、负责除经济案件和治安部门管辖的案件以外的刑事案件的侦破3、负责部署对在逃犯和流窜犯的查缉查控工作4、负责各类案件的现场勘查、法医、痕迹鉴定、照像、毒物化验等项工作;收集分析有关犯罪情报资料;规划布建辖区刑事犯罪情报网络。 (二十一)看守所:负责羁押依法被逮捕、刑事拘留人犯,羁押法律规定其他由看守所监管的罪犯;依据法律对被羁押的人犯实行武装警戒看守,保障安全;依照国家法律对被羁押人员实施看守、管教、押解投劳和安全防范工作;依法管理人犯的生活和卫生;保障侦查起诉和审判工作的顺利进行;负责看守所内深挖犯罪工作。 (二十二)拘留所:负责羁押、管理被治安拘留处罚的违法人员和违反出入境管理规定受行政拘留以及违反行政诉讼法、民事诉讼规定受司法拘留的违法人员,对其进行法制教育。 (二十三)城关派出所、城东派出所、城南派出所、新城区派出所、学院派出所、牛驼派出所、马庄派出所、宫村派出所、柳泉派出所、渠沟派出所、东湾派出所、彭村派出所、礼让店派出所、温泉园区派出所,主要职责: 负责维护所辖区域的社会政治稳定和治安秩序稳定,查处治安案件和一般刑事案件;进行人口管理。 (二十四)环境安全保卫大队:1掌握全县环境犯罪动态,分析、研究犯罪信息和规律,拟订预防、打击对策2、研究拟订全县环境安全保卫工作规范并负责监督检查落实3、侦办涉及环境犯罪的刑事案件4、建立与环境保护部门刑事执法与行政执法的相互衔接与协调联动机制,参与环境保护集中专项整治行动5、侦办县委、县政府和上级公安机关交办的影响环境安全的重大案(事)件。 (二十五)审计股:1、负责对本局(单位)的收费、罚没款、预算外资金的管理使用等进行审计监督2、按照有关规定对本局中层干部和民警进行离任、离岗审计3、处理、处罚违反国家财经法律法规的行为,提出整改措施并督促落实。 (二十六)流动人口信息中心:1、负责全县流动人口信息管理、统计、上报工作2、完成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十七)犬类管理大队:负责犬类登记、发证和年检;负责依法查处违法养犬行为;负责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职责。 (二十八)通勤服务管理办公室:负责建立健全通勤人员服务管理制度,实现科学精准服务管理;负责与北京及其他地区对接沟通,实时掌握了解各地通勤政策,特殊时期,制定相关通勤政策,做好通勤人员管理工作;协调指导各乡镇(区、办)、相关部门和相关企业,做好通勤人员服务管理工作;负责做好城乡域外通勤人员排查、统计和登记等工作;负责做好通勤人员信息化联动机制,实时掌握通勤人员信息动态;接待通勤人员来信来访,及时协调处理通勤人员的有关问题;负责法律、法规、政策规定的其他职责,做好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十九)执法办案管理中心:负责建立健全集执法办案区、案件管理区、涉案财物管理区、合成作战区、办案联动区等多功能为一体的县级执法办案管理中心,主要承担执法办案、监督管理、服务保障等方面工作职责,负责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职责。 (三十)机关党委:负责协助局党委做好全局党务工作、团员青年工作等;组织开展党(团)组织生活;负责组织党委理论中心组和组织全局党员的学习;负责对党员进行教育、管理、监督和服务;负责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维护和执行党的纪律,监督党员履行义务,保障党员权利不受侵犯;负责考察发展党员,收缴党费、团费;承办局党委和上级党委机关交办的有关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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