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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xzspj/2024-00911主题分类:政务信息发布机构:县行政审批局
发文日期:2024-07-19文  号:有 效 期:  有 效
名  称:固安县行政审批局机构设置和职能
固安县行政审批局机构设置和职能
发布机构:县行政审批局 发布日期:2024-07-19

         (一)办公室(党建办公室)。负责机关文电、会务、机要、档案、财务、人事、工青妇、后勤、考核、信访、投诉等机关日常运转和宣传、信息、安全、保密、提案等工作;承担本部门新闻发布、新闻应急工作;负责起草领导讲话和综合性文件;组织重大和全局性调查研究;拟订机关内部管理规章制度;负责公共资源交易的监督工作;协助领导进行综合、协调、督促、检查等工作及临时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踏勘股。负责研究拟订行政许可事项勘验制度规定; 负责社会事务股、市场服务股、交通城管股、投资项目股、规划建设股、文教卫事务股、涉农事务股、文教卫事务股、涉农事务股现场勘验核查,牵头组织社会事务股、市场服务股、交通城管股、投资项目股、规划建设股、文教卫事务股、涉农事务股涉及 多部门审批事项的联合勘验、联合审图等工作;研究勘验方式改革创新工作;负责行政审批涉及专家评审等工作的组织管理。

(三)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股(招投标管理办公室) 。负责相关政策、法律法规的研究、宣传教育、培训、推动和实施工作;承办法治考核工作;负责依法行政、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等工作;承担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和法律法规政策征求意见的回复工作;对审批服务事项的设定依据、受理要件、办理流程进行合法性审核;负责推进行政审批事项管理、流程等方面的规范化、标准化,负责编制本局办理的事项目录、标准化工作规程和办事指南;参与综合性文件的起草;负责政务公开工作。负责组织协调全县“放管服”改革,制定相关制度和政策性文件,并监督执行;

负责沟通协调县政府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放管服”改革协调小  组各专题组、保障组工作;组织开展“放管服”改革重大问题调查研究;统筹研究推进全县“放管服”改革重要领域、关键环节的重大政策措施,协调推动解决重点难点问题;负责全县行政审 批制度改革工作;负责贯彻落实国家、省、市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方针政策;负责督促指导县政府各部门健全完善权责清单管理制度和行政许可目录等制度;依法依规指导督促各部门做好衔接上级取消和下放行政审批事项及自主下放行政审批事项工作;拟订规范优化行政审批流程和控制新增行政审批事项的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负责推进管理机构、实体大厅、网上平台“三位一体”的管理体系建设;负责推进全县行政审批便民化;配合市有关部门,建立完善市县审批服务联动工作机制;承担县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放管服”改革协调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承担县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负责协调指导全县公共资源交易市场工作。拟订全县公共资源交易市场管理制度和规则;编制全县公共资源交易目录;负责管理和利用统一的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负责河北省招标投标行政监管平台的公告发布;负责推进全县公共资源交易领域 信用体系建设;依据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管理细则和办法等相关规定,履行管理和服务的职责;负责管理和监督使用综合专家库;依法协调相关部门开展县级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的联动执法工作。

(四)效能监督股。负责河北省效能监督平台的留言投诉受理、调查和处置工作;负责全县12345政府热线的受理、派单、办理、答复、督办、办结、回访、评价工作;负责评价分析管理 系统的差评核实、整改、回复工作;负责拟订政务服务、行政审批服务效能考核评价制度;对本局负责的行政审批事项和进驻部门政务服务事项办理情况和效能进行监督及综合考评;负责对窗口人员的服务质量进行监督,并进行绩效考核;负责疏通社会和 群众监督渠道,广泛接受社会监督和评议;承担政务服务大厅服 务投诉举报、信访的承办、转办和督办工作;配合有关部门查处违法、违规、违纪问题;承担审批服务群众满意度测评、群众意见建议反馈和测评结果运用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五)网络数据股(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管理股)。在线审批平台和三级服务平台的维护和升级;负责网上预约、咨询和投诉的回复;行政效能监督检查和综合考评;全局计算机系统软硬件建设和维护;统筹推进全县“互联网十政务服务”工作,推进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建设和业务培训、运行管理工作;推进在线政务服务平台规范化、标准化、集约化建设,推动政务服务事项网上办理,打破“信息孤岛”,实现互联互通;牵头负责政务服务数据采集、汇聚和开放共享工作,推进全县政务平台事项库建设、编制公开政务数据资源目录并及时动态更新,推进政务服务同一事项,同一编码,同一网上技术规范;负责全县电子证照库建设和管理;指导政务服务平台和推进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建设。指导和推动全县信用体系建设;组织制定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要求;推动健全法规制度和标准体系;负责县级信用信息数据库、共享平台和网站建设,推动信用信息的汇聚、交换、共享和应用;负责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制度建设和工作实施,建立诚信综合监督体系;组织开展失信问题专项治理;加强城市信用建设,培育和发展信用服务市场;承担固安县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

(六)投资项目股。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投资建设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核准;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依法必须招标的基建工程、特许经营项目招标方式和招标范围的核准;县管权限的外商投资项目核准商品房预售许可;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核定(四级及以下);因工程建设确需改装、拆除或者迁移城市公共供水设施的审批;水利基建项目初步设计文件审批;水工程建设规划同意书审核;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修建水库审批;河道采砂许可;不同行政区域边界水工程批准;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工程建设方案审批;河道管理范围内有关活动(不含河道采砂)审批;非防洪建设项目洪水影响评价报告审批;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审批;占用农业灌溉水源、灌排工程设施审批;利用堤顶、戗台兼做公路审批;蓄滞洪区避洪设施建设审批;在大坝管理和保护范围内修建码头、渔塘许可;承接上级下放(含委托)的审批事项。

(七)规划建设股。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核发;城镇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拆除、改动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设施方案审核;燃气经营许可证核发;燃气经营者改动市政燃气设施审批;占用、挖掘城市道路审批;临时占用城市绿化用地审批;改变绿化规划、绿化用地的使用性质审批;砍伐城市树木审批;迁移古树名木审批;城市绿化工程建设项目综合验收;管线建设穿越城市绿地批准;城市绿化工程设计方案审批;拆除人民防空工程审批;确需在禁挖期内挖掘新建、扩建、改建、大修的城市道路批准;建设工程地震安全性评价审定及抗震设防要求确定;依附于城市道路建设各种管线、杆线等设施审批;建设用地(含临时用地)规划许可证核发;建设工程(含临时建设)规划许可证核发;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核发;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核发;建设工程规划条件核实合格通知书核发;事项中相关配套费用收取;承接上级下放(含委托)的审批事项。

(八)社会事务股。社会团体成立、变更、注销登记;民办非企业单位成立、变更、注销登记;养老机构设立许可;建设殡仪馆、火葬场、殡仪服务站、骨灰堂、经营性公墓、农村公益性墓地审批;社会团体修改章程核准;民办非企业单位修改章程核准;中介机构从事代理记账业务审批;会计代理记账机构设立审批;民办职业培训学校设立、分立、合并、变更及终止审批;设立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及其业务范围审批;劳务派遣经营许可;除剧毒化学品、易制爆化学品外其他危险化学品(不含仓储经营)经营许可;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承接上级下放(含委托)的审批事项。

(九)市场服务股。食品经营许可;食品生产许可;制造、修理计量器具许可证核发;计量标准器具核准;特种设备使用登记;承接上级下放(含委托)的审批事项。

(十)企业注册股。名称预先核准(包括企业、企业集团、个体工商户、农民专业合作社名称预先核准);企业设立、变更、注销登记;农民专业合作社设立、变更、注销登记;广告发布登记;承接上级下放(含委托)的审批事项。

(十一)文教卫事务股。实施中等及中等以下学历教育、学前教育、自学考试助学及其他文化教育的学校设立、变更和终止审批;文艺、体育等专业训练的社会组织自行实施义务教育审批;校车使用许可;母婴保健技术服务机构执业许可;饮用水供水单位卫生许可;公共场所卫生许可;放射源诊疗技术和医用辐射机构许可;医疗机构放射性职业病危害建设项目竣工验收;乡村医生执业注册;公共场所改、扩建卫生许可;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经营单位设立审批;营业性演出审批;娱乐场所设立审批;对新闻出版广电总局负责的广播电台、电视台设立、终止审批的初审;文艺表演团体设立审批;出版物零售单位和个体工商户设立、变更审批;电影放映单位设立审批;乡镇设立广播电视站和机关、部队、团体、企业事业单位设立有线广播电视站审批;广播电视视频点播业务许可证(乙种)审批;有线广播电视传输覆盖网工程建设及验收审核;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施安装服务许可;经营高危险性体育项目许可;举办健身气功活动及设立站点审批;非国有文物收藏单位和其他单位借用国有文物收藏单位馆藏文物审批;对文物保护单位、未核定为文物保护单位的不可移动文物修缮许可;文物保护单位建设控制地带内建设工程设计方案审核;文物保护单位原址保护措施审批;博物馆处理不够入藏标准、无保存价值的文物或标本审批;设置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施审批;承接上级下放(含委托)的审批事项。

(十二)涉农事务股。粮食收购资格认定;农作物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核发;食用菌菌种生产经营许可证核发(母种、原种);从事主要农作物杂交种子及其亲本种子的生产经营、实行选育生产经营相结合并符合国务院农业部门规定条件的种子企业的农作物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审核;甘草和麻黄草采集证核发;采集、出售、收购国家二级保护野生植物(农业类)审批;林木采伐许可证核发;勘查、开采矿藏和各项建设工程占用或者征收、征用林地审核:木材运输证核发;临时占用林地审批;森林经营单位修筑直接为林业生产服务的工程设施占用林地审批;林木种子生产经营许可核发;从事营利性治沙活动许可;主要林木良种生产、经营许可审核;乡村兽医登记许可;动物诊疗许可证核发;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核发;水产苗种生产审批;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生鲜乳准运证明核发;生鲜乳收购站许可;兽药经营许可证核发;承接上级下放(含委托)的审批事项。

(十三)交通城管股。公路建设项目施工许可;公路水运工程建设项目设计文件审批;公路建设项目竣工验收;道路旅客运输经营许可;道路运输站(场)经营许可;更新采伐护路林审批;机动车驾驶员培训许可;非财政直管县干线公路更新砍伐护路林的审批;餐厨废弃物处置、收集、运输从业许可;拆除环境卫生设施拆迁方案批准;承接上级下放(含委托)的审批事项。

(十四)重大项目服务中心。 1、负责综合协调涉及重大项目的政务服务;2、为本区域重点项目建设单位提供政策法规咨询和业务指;3、完成县政府、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五)政务服务中心。1、负责综合协调县级各部门政务服务事项和便民服务事项的进驻和办理工作; 2、负责依据法律、法规和规章,拟定相关规章制度、管理办法、工作规则和工作流程并监督实施; 3、负责对中心各窗口工作人员进行日常管理和考核; 4、负责受理中心相关投诉、并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5、负责协调、指导乡镇区办(村街)便民服务中心(站)的规范化建设; 6、负责中心各窗口政务服务、便民服务行为监督检查工作;7、完成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六)交易中心。1、协调指导全县公共资源市场交易工作; 2、拟订全县公共资源交易市场管理制度和规则; 3、编制全县公共资源交易目录; 4、负责管理和利用统一的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 5、负责推进全县公共资源交易领域信用体系建设; 6、依据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管理细则和办法等相关规定,履行管理和服务的职责;7、依法协调相关部门开展县级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的联动执法工作;8、完成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

 

办公地址:河北省廊坊市固安县永定路118号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到12:00,下午13:00到17:00

联系方式:0316-6256000

负责人姓名:谷振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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