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00056018X/2024-09197 | 主题分类: | 财政 | 发布机构: | 县财政局 |
发文日期: | 2024-11-29 | 文 号: | 财政部海关总署公告2024年第17号 | 有 效 期: | 有 效 |
名 称: | 关于一票货物免征关税额度的公告 |
关于一票货物免征关税额度的公告 | ||||
发布机构:县财政局 发布日期:2024-11-29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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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关税法》第三十二条的规定,经国务院同意,继续对关税税额在人民币五十元以下的一票货物免征关税。 本公告自2024年12月1日起执行。 特此公告。 财政部 海关总署 2024年11月29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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