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000560681/2024-07956 | 主题分类: | 其他 | 发布机构: | 彭村乡人民政府 |
发文日期: | 2024-01-02 | 文 号: | 有 效 期: | 有 效 | |
名 称: | 彭村乡2024年度“田长制”考核办法 |
彭村乡2024年度“田长制”考核办法 | ||||
发布机构:彭村乡人民政府 发布日期:2024-01-02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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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推进我乡“田长制”工作,完善耕地保护长效体制,确保永久基本农田不被任意侵占和损坏,促使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工作规范化、制度化、常态化,根据《固安县全面推行“田长制”实施方案》,拟订本考核办法。 一、考核对象村级田长、副田长 二、考核主体 乡级“田长制”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每年组织对村一级田长、副田长履职和工作开展情况进行考核。 三、考核成绩 年度考核成绩分为优秀、合格和不合格。得分在80分以上为优秀,60分至80分为合格,60分以下为不合格。 四、考核内容 (一)服从乡级管理、按时参加乡级的集中培训。(10分) (二)加强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法例政策宣传工作,村内设有宣传栏等。(10分) (三)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田长制”做到有机构、有牌子、有人员,达到“标志清晰、制度完备、信息无误、责任明确、档案规范”。(20分) (四)村级“田长”每周至少巡查一次,乡级“田长”每月至少巡查一次,做到及时发现、遏止、报告违法占用、损坏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行为,做好巡查记录。(20分) (五)确保辖区耕地和基本农田数量不减少、质量不降低,落实辖区内集体建设项目(含村民宅基地)占用耕地占补平衡。(20分) (六)严格看管各类非农建设项目和设备农业、光伏发电等用地项目用地,杜绝违法违规用地、占用、耕地行为,辖区内无损坏耕地和基本农田现象发生。(20分) 五、考核程序 (一)制定考核方案。按照“田长制”工作要求,由乡级“田长制”领导小组办公室结合工作实际,明确考核的内容、指标、评分标准以及赏罚处理方法等,制定年度考核方案,经领导小组批准后,组织核查工作。 (二)组织年度考核。依据考核方案,于每年12月实施年度考核方案,由“田长制”领导小组办公室依据考核办法打分,并结合平常情况综合评定考核结果。 (三)公布考核结果。考核结果经乡“田长制”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后进行公布。 (四)依规进行奖惩。对考核成绩优秀的村街给予表彰奖赏,对考核不合格的村街约谈或纪律处分,对损坏耕地或基本农田情况严重的追查法律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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