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000560171/2023-09225 | 主题分类: | 土地 | 发布机构: | 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发文日期: | 2023-03-22 | 文 号: | 有 效 期: | 有 效 | |
名 称: | 吕杰继承公告 |
吕杰继承公告 | ||||
发布机构: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发布日期:2023-03-22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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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人吕杰申请继承被继承人王秀春死亡后的遗产房产一处,位于固安县永康东路西侧迎宾街南侧、天园一期A11#2-1902。根据申请人提供的包钢离退管中心物资原料科及包头市公安局光辉小区派出所、友谊大街派出所出具的证明和户口簿显示被继承人的父母均先于其死亡,配偶为吕让义,被继承人与配偶二人育有长子吕伟、次子吕杰、长女吕风蓉。申请人还提供以下证明资料:1.上述房产的权属证书;2.被继承人死亡注销证明;3.因继承产生的税务完税证明;4.申请人吕杰的身份证明及继承申请书;5.吕让义、吕伟、吕风蓉的身份证明及放弃继承声明书。 现固安县不动产登记中心对此继承行为予以公告,若有异议,请于此公告发布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固安县不动产登记中心反映(联系电话:13315615596)。到期无异议我局将依法为其办理不动产权继承登记。
固安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3年3月22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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